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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5830 | 生成日期 | 2024-09-23 | 公開日期 | 2024-09-23 |
文件編號 | 錫建房?!?024〕3號 | 發(fā)布機構 | 無錫市住建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關于調整2024年度市區(qū)住房保障標準的通知 |
市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解決我市城鎮(zhèn)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jù)《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大力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fā)〔2010〕93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錫政辦發(fā)〔2013〕217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就2024年度市區(qū)住房保障標準調整如下: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住房困難家庭標準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194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其中,符合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廉租房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仍按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0元、低保(特困)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5元標準計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每月不足500元的補足500元,放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在原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20%補貼額度。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為:申請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110元(含)以下且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在市區(qū)范圍內取得過任何拆遷安置補償?shù)臒o房家庭。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4年9月23日
來源:無錫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