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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5651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公開日期 | 2024-09-30 |
文件編號 | — — | 發(fā)布機構 | 無錫市發(fā)改委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一、燃煤供熱價格為240元/噸,未支付接入工程費用的供熱價格不超過255元/噸。二、燃氣供熱價格最高不得超過320元/噸,未支付接入工程費用的供熱價格不超過335元/噸。 |
各供熱企業(yè):
根據我市煤熱、氣熱價格聯(lián)動機制,結合當前煤炭、天然氣價格變化情況,現(xiàn)就調整2024年第四季度供熱價格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燃煤供熱價格為240元/噸,未支付接入工程費用的供熱價格不超過255元/噸。
二、燃氣供熱價格最高不得超過320元/噸,未支付接入工程費用的供熱價格不超過335元/噸。
三、新吳區(qū)混合供熱價格為260.9元/噸,未支付接入工程費用的供熱價格不超過275.9元/噸;錫山區(qū)混合供熱價格為248元/噸,未支付接入工程費用的供熱價格不超過263元/噸。
四、如供熱用戶對蒸汽品質有特殊要求,其供熱價格由供需雙方自行議定,并隨聯(lián)動機制同步調整。
五、各供熱企業(yè)應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認真做好熱、電、煤的保供工作。加強與熱用戶的協(xié)調溝通,自覺規(guī)范價格行為,主動做好價格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六、上述價格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來源:無錫市發(fā)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