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類污染物被定義為新污染物,治理有難度源于五大特征
四類污染物被界定為新污染物
目前國際上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類:一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二是內分泌干擾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環境中后,被界定為新污染物。
從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環境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的危害性風險,但由于現有的管理措施不足或尚未被納入環境管理中的四大類污染物。之所以稱為“新”,“一方面是相對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規污染物而言;另一方面,新污染物種類繁多,更重要的特點’新’是因為其種類還可能會持續增加。”
據了解,隨著對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以及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可能被識別出的新污染物還會持續增加。
新污染物治理有難度源于五大特征
1、是危害比較嚴重。新污染物對器官、神經、生殖、發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產和使用往往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
2、是風險比較隱蔽。多數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明顯,一旦發現其危害性時,它們可能通過各種途徑已經進入環境中。
3、是環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環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特征,在環境中難以降解并在生態系統中易于富集,可長期蓄積在環境中和生物體內。
4、是來源廣泛性。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大國,在產在用的化學物質有數萬種,每年還新增上千種新化學物質,其生產消費都可能存在環境排放。
5、是治理復雜。對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劑量排放到環境,也可能危害環境、生物和人體健康,對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業眾多,產業鏈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研發較難,需多部門跨領域協同治理,實施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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