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理發展方向
近年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已度過高速發展和大規模擴張期而轉入穩定發展期,如何將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得更有效、更環保、更低碳,是整個行業面臨的共同挑戰。
由于所用燃料遠不及燃煤發電廠那么“單純”,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理難度也較傳統燃煤電廠大上許多,例如:
煙氣濕度大,垃圾含水量高導致煙氣含水量達30%左右,如此高濕度的煙氣不僅脫白困難,其中的水分還會降低脫硫、脫硝等環節的效率。
煙氣溫度變化范圍大,垃圾成分、熱值、含水率的多變以及燃燒工況的不穩定,對溫度控制、煙氣治理工藝和材料提出了更高要求。
煙氣成分復雜,鍋爐里燃燒的垃圾各式各樣,所產生的煙氣也相當復雜,不僅含有大量HCl、NOx和SO2等氣態污染物,汞、鎘、鉛、鉬、鉻、鎳、銅等重金屬含量也比較高,還會有二噁英和呋喃等致癌物質混雜其中。
復雜難處理的煙氣,是垃圾焚燒發電設施“鄰避效應”產生的重要原因。因而長期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往往只能落址在郊區,不僅平添運輸、配套成本,電廠余熱資源還得不到充分利用,無法形成完善的產業鏈,增大了電廠降本增效的難度,進而影響大中型城市“垃圾圍城”問題的解決。
2016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 《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首次明確要求變“鄰避” 為“鄰利”,構建垃圾焚燒發電廠與居民、社區的利益共同體。
部分電廠也開始了自己的探索,例如加大開放力度,定期組織現場參觀,以眼見為實的案例消除群眾心中顧慮。這些形式固然很好,但想解決干凈“鄰避效應”,還是要從源頭抓起,切實降低垃圾焚燒發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水平。在這一過程中,排放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至關重要。
我國現行垃圾焚燒發電排放標準是2014年第二次修訂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對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h排放均值分別是30/100/300mg/m3。近年來全國多地修訂了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毫無意外的,均要比國家標準嚴格得多。
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比
不僅如此,橫向對比火電等行業,我們會發現,垃圾焚燒發電煙氣排放標準已經相對寬松。所以可預見的未來,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煙氣排放標準必將會進一步收嚴。新建電廠迫切需要新工藝、新材料,來應對更加嚴苛的排放要求,而部分老電廠也到了提標改造的階段,以降低排放水平,提高運行效率。
GORE?脫硝濾袋具有耐高溫、耐酸堿腐蝕、不易堿金屬中毒、機械壽命長等多重優勢。采用GORE?脫硝濾袋進行煙氣治理工藝提標改造,可充分利用現有的袋式除塵器,無需添置固定設備,只需進行少量工藝調整,無需大規模停機,無需任何額外的空間,大大降低運行成本。
在排放標準逐漸收嚴,“多污染物協同治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越發重要的大背景下,能協同處理多種污染物,且運行成本更低的GORE?脫硝濾袋,不失為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理的好選擇。
標簽: #煙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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