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去的“罰單”,怎么還能收回來呢?首違免罰案例
“第一次‘罰單’我們就不下發了,你們一定要引以為戒?!薄拔覀円欢ㄈ嫣嵘h保管理水平?!痹诘弥鷳B環境部門不予處罰的決定后,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一家主要從事高可靠性重載齒輪、無人機用主傳動齒輪項目的高新企業負責人長舒一口氣,“首違免罰”使企業得以免交33萬元罰款。
然而,開出去的“罰單”,怎么還能收回呢?
2023年7月1日起,由滬蘇浙皖生態環境(局)廳聯合滬蘇浙皖司法(局)廳共同制定的《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正式施行。《清單》明確了生態環境領域輕微免罰(1項)和首違免罰(21項)情形,該企業的違法行為符合首違免罰的條件,成為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首例適用《清單》的案件。
今年5月,執法人員在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主要從事的高可靠性重載齒輪、無人機用主傳動齒輪項目雖已于2021年5月取得環評批復,并按要求建設了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但項目需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即于2023年2月建成投產,明顯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系例》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按照規定應對該企業和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罰款25萬元和8萬元。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及時向該企業送達了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企業限期組織驗收。在上門服務的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曾于2022年獲評常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后勁十足,預計2023年營業收入可達6000萬元,罰款或對其生產經營產生較大負面影響。
“考慮到企業是初犯,可‘以管代罰’,但以前的免罰自由裁量權行使輕微免罰和首違免罰,基層執法有時候很難把握好寬嚴相濟的尺度。”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表示,《清單》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規定,強化了執法幅度的具體化和執法標準的客觀化。
復查時,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已于7月13日取得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符合《清單》第二款第(五)項首違不罰情形,隨即作出不予處罰決定,落下武進首違免罰的“第一錘”。
“今后,我們一定會用好《清單》,開好罰單,切實提升企業環保法治意識,避免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背V菔形溥M生態環境局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優化行政管理,更好地服務企業群眾,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著力打造長三角地區的生態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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