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發電公司除塵器發生坍塌事故,4死3傷!損失3336.59萬元!33人被追責問責!
株洲市某發電有限公司4號機組除塵器1、2通道發生整體垮塌,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336.59萬元。此次事故損失重大,相關責任人員33人被追責問責!多人已退休。
直接原因:
除塵器實施布袋改造過程中,未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技術協議對原電除塵器進行質量檢測鑒定和結構強度復核,未能發現并消除原有的設計承載力不足和制造安裝質量缺陷,且改變內部結構及受力分布,形成偏心荷載,提高報警灰位高度,取消原有的強制性灰位限高安全防護,致使改造后的布袋除塵器結構安全風險在使用過程中持續擴大,引發鋼支架連接部件斷裂,進而造成結構失穩,導致除塵器整體垮塌。
某發電公司除塵器發生坍塌事故現場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1、建議免予追究企業責任人員:
其中由于電廠環保事業部主任,作為除塵器運行管理負責人,對事故發生前灰斗高料位報警未能及時準確研判、分析并迅速處理解決,未能使除塵器處于有利工況、除塵器運行規程編制存在多處疏漏和錯誤負主要管理責任。因其已在事故遇難,不再追究。
2、建議追究企業責任人員(共33人)
包括電廠二期技改4號機組電除塵器總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制造負責人、現場組裝施工項目總負責人、現場組裝施工項目經理、電建監理2002年時公司總經理、項目工程部主任、施工時任公司法人代表、施工時任設計經理等33人,其中多人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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