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鑄造公司布袋除塵器未開啟,無組織排放,罰款20萬+移交公安!
【案情簡介】
2023年5月10日晚10時,臨平分局開展夜間雷霆行動,對某鑄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主要從事鑄造加工,主要污染物為熔煉廢氣(顆粒物),有配套布袋除塵器。檢查時發現,2臺中頻爐(熔煉爐)正在生產,配套的布袋除塵器未開啟,車間內粉塵收集設施集氣罩未在熔煉爐上方,車間內粉塵較大,無組織排放。
經調查,該處理設施已損壞多日,雖已檢修但經常跳閘,公司因近期業務訂單較急,未停止生產,當事人在明知道廢氣處理設施損壞會導致熔煉爐生產時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的情況下,仍然正常生產。該公司廢氣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粉塵無組織排放現場
【處理結果】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排污單位應當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之規定。
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排污許可證,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二)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之規定。
根據條例臨平分局對該企業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案擬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20萬元整,并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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